一、獎學金名額:一名
二、研究項目:由教育部及法國在台協會公佈該年度獎助音樂主修名稱。
三、獎學金待遇:
1. 在學期間學費
2. 每月生活補助費(額度依簡章公佈標準支付,1996年為4,630法郎)
3. 社會保險
4. 疾病保險
5. 另由本部提供台北至巴黎往返經濟艙機票乙張
四、獎學金期限:三年(自該年度九月起)
五、報考資格:
1. 為中華民國國民。
2. 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音樂系畢業,未曾出國留學者。
3. 年齡在二十五歲以下者。
4. 男性須服畢兵役義務或無兵役義務。
六、報名日期、報名地點:由教育部及法國在台協會公佈。
七、報名應繳證件:
報名當天填寫報名表乙份,繳畢業證書,國民身分證,退伍令或其他兵役證件之正、影本各乙份(正本驗畢發還)及最近二吋照片兩張。
八、甄試方法:
1. 專業科目筆試:聽寫樂曲分析
2. 術科:主修科目,以能表現演奏者之技巧與音樂性之曲目,並加考視奏。
3. 成績計算:筆試二科成績平均分數乘以0.6,術科成績平均分數乘以0.4,兩者之和為甄試總分。
九、甄試時間:由教育部及法國在台協會公佈。
十、甄試地點:另定(於報名時,個別通知)
十一、錄取方法:
依甄試總分,擇優錄取正、備取各乙名,正取後選人由本部薦送法國在台協會複審,如正取者因故出缺,由備取者遞補。